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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派出探路先锋

发布时间:2016-06-13 07:16:33来源:SRC-11

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确定33个转型升级示范区,湖北三个开发区入选

□本报记者 刘倩雯

长江经济带建设再一次提速,6月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刊发《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的通知》(下称《通知》),在拥有长江岸线资源的11个省、市中挑选出了33个开发区(平均3个),作为长江经济带的“转型升级示范区”。其中湖北省抢占三席,分别是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浠水经济开发区。

与以往不同,这一次对这些转型升级示范区明确要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这就是要求入选的33个示范区为长江经济带开发区转型升级探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长江商报记者说,国家此举在于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地位,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进发展,为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和分工协作发挥积极作用。

湖北三个开发区入围转型升级示范区

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在经历了“开发”、“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历史后,进入到了“保护”阶段。“是一个发展的新里程碑。”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认为,国家发改委赋予33个示范区的诸多扶持措施可以看出,在经济下行的趋势下,增加对长江流域的环境治理投入,也是稳增长的手段之一。

长江经济带覆盖11省市,分别是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拥有国家级开发区108个,省级开发区则更多。早在去年6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的实施意见》(发改外资[2015]1294号),提出以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开展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工作。

最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了33个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其中湖北3个入选,分别是分别是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浠水经济开发区。

“其实宜昌和荆州获得国家级转型示范区的牌子并不是很意外,就其发展形式而言,也是实至名归。”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秦尊文对长江商报记者说,“反而是浠水经济开发区,作为一个地处县城的省级开发区,能够跻身国家级示范区,还是值得好好研究和探讨。”

宜昌高新区设立于1988年9月,1999年12月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2010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区。该区现已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03家、高新技术产品158个。同时有4个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3个产品产量处亚洲第一、5个产品产量排全国第一。累计专利申请量5705件、发明专利1417件。拥有创新平台136家。

荆州经济开发区经过多年积淀,2011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跻身开发区“国家队”方阵,发展进入“快车道”。五年来,荆州开发区招商引资合同投资总额累计达1385.88亿元,引进项目274个,投产项目161个,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累计达1252.58亿元,年均增幅为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为13.11%,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 848.67亿元,年均增幅为20.78%。

申报的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将带来哪些利好?一入选的开发区负责人说,最直接的是,申报上的沿线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又会增加一块示范开发区的牌子,有利于招商和再争取一些政策。

坚持生态优先

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将引导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和分工协作,促进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按《通知》统一部署,33个拥有长江岸线资源的开发区被赋予成为“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的“示范者”,其典型的经验和做法可总结复制推广。对33个示范区,国家发改委将从“规划引导、改革试点、专享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对于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上报。

《通知》指出,要完善和创新贸易方式,扩大先进制造、高技术、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吸引外资规模,通过控制成本、提升附加值等措施增强劳动密集型产业引资竞争力;推进双边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 引进国外商业模式、资金、科技资源促进开发区发展等。同时,利用本次改革机遇,按照国际标准,在企业设立、项目审批、设施配套、投资服务等方面进行流程优化改革,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和运营模式的创新。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这一指示对长江两岸的产业布局以及在建、已建和规划中的项目带来重大影响。伴随《通知》同时下发的《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要求》指出,沿江各地要加强对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的指导,以坚持生态优先、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为导向,推进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在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产业升级、开放合作、深化改革等方面探索所有经验、取得实际成效。

从“生态压倒一切”的理念出发,《通知》要求33个开发区转型升级中首要的指导思想则是“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

沿江石化产业面临大调整

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要求中还明确指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限制在长江沿线开发区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强化环评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坚决取缔“十小”企业,整治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排放标准,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全面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稳定运行。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所在县(市、区)工业项目要向开发区集中,促进环境综合治理。

多位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沿江石化产业面临进一步调整,未来不但这些示范区会限制石化产业,整个长江经济带对石化产业会越来越严格。

长江经济带的发展,经历了“开发”、“开发与保护并重”阶段后,进入到了“保护”阶段。即使是“开发与保护”并存的年代,石化产业仍高速发展,是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数据显示,全国21326家化工企业中,位于长江沿岸的有近万家。在长三角16个城市中,把石油、化工等列为主导产业的就有8个。

一位专家接受长江商报采访时说,对于国家层面来说,有利于全流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减少沿线产业的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

省际合作或将进一步推进

“未来不排除会出现长江经济带开发区联盟。”秦尊文认为,在鼓励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开发区建立合作机制,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和有序转移,形成各类开发区错位发展、协同发展的新格局的条件下,“只要有实力的开发区牵头,开发区联盟也是非常有可能的,错位发展,协同发展,将会更有效的促进长江经济带的分工协作。”

有消息指出,各省市正在研究起草长江经济带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和有序转移。

据介绍,上海市成立了长江经济带园区合作联盟、产业合作交流平台、长江经济带大数据库研究中心等,做好与长江经济带中、上游地区产业对接。湖北省和重庆市牵头,抓紧研究建立长江中游和上游区域协商合作机制,分别召开座谈会,商议制定合作方案。贵州和湖南签订《关于建设湘黔高铁经济带合作框架协议》,创建湘黔中西部区域合作示范区。

在加强省际协作的同时,长江经济带省市产业转型升级开始起步,新兴产业集群渐露态势。例如,云南省正加快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大江干流水电项目,其旅游产业正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由低端建设向高端拓展、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