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通讯员朱博、实习生陈观奇)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旅游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5年全省旅游总收入突破4300亿元,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GDP的14.58%。全省旅游综合收入过百亿元的市州由2010年的6个增加到11个,其中武汉、宜昌、十堰、襄阳、咸宁、恩施6个市州突破200亿元。全省旅游业综合竞争力由“十一五”末的全国第13位上升到第10位。
同时,我省加强旅游监督管理,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了非法或违规经营、低质低价竞争、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和游客反映强烈的“黑车”“黑导”“黑店”等问题。
据了解,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还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服务旅游者。有的地方探索建立健全旅游纠纷化解机制,如黄陂区成立6个旅游巡回审判法庭,覆盖全区15个已开园的景区。神农架林区在旅游景区内设立旅游速裁法庭,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
(作者:赵琳)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