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期满15年。根据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应该自此终止,但美国、欧盟迄今没有履行义务。对此,新华网专访了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苏格,新华社《环球》杂志副总编辑、微信公众号牛弹琴的作者刘洪。以下是访谈实录:
新华网:按照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今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但近期美国、日本、欧盟等少数国家却以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为由,拒不履行WTO的条款。为什么他们在要履约时出现“耍赖”的做法?
苏格: WTO宗旨是什么?就是推进全球一体化,促进世界贸易发展,把经济繁荣的蛋糕做大。 在加入该组织进程中,各国通过一系列协议,消除或降低贸易壁垒(拆除篱笆、减少“隔阂”),形成世界或区域贸易的互联互通。
从中国的发展进程来看,中国现在的市场经济成分和15年前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当时WTO成员觉得中国基本符合市场经济的条件,经过15年的努力反而有人质疑,我觉得这质疑本身就应该放置一个大大的问号。 此外,对中国提出质疑的是谁呢?往往是与中国有很深贸易交往的国家,这里是不是有不顾事实而只顾自己利益的问题?
国际经贸体系有一个规则,称作“替代国制度”。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争端,判定是否存在倾销。针对来自于非市场经济体的商品,在确定其正常价值时,不采纳其出口国商品的实际成本,而另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的同类相似商品计算所谓“正常”价值。
现在少数国家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在判断中国商品是否构成倾销时,就会找一个“替代国”,比如韩国、新加坡、日本。假如“替代国”同类商品比中国卖得贵,就可以把“倾销”的罪名加到中国身上。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于12月11日终止。但现在有人反悔了,不认账了。国际协定中,有一个亘古不变的规矩,就是言必信、行必果。这是当时大家的约定,现在该兑现了。
而无论规则怎么制定,公平、公正总是不变的原则。如果继续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坚持对中国产品实行替代国价格方法,对中国人为地造成了不公平。希望有些国家不要损人利己。
新华网:刘洪老师,您有什么看法?
刘洪: 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这几个主要经济体,就是西方的主要经济体,是想剪中国的羊毛。 过去15年中,我们的国家不被认为是市场经济体,在反倾销、反补贴的制裁中,中国企业占到一半。可以说,中国是现在不断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 按道理,西方国家要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如果不承认,可以拿第三国价格作为比较,在反倾销的案件中占据非常有利的地位。
比如咱们穿的鞋子在美国卖50美元,美国觉得自己生产可能得100美元一双,中国鞋子太有竞争力了,他到中国来一查可能就30美元的成本,就没有办法了。但他说因为中国不是市场经济体,不能直接调查你的价格,就拿新加坡的价格比较,新加坡的价格可能是80美元一双,他一查50美元你不明显是倾销吗?反倾销税就上来了。这就把好多中国很有竞争力的商品生生地扼杀了。
但美国、西欧以及日本也看到,中国制造的竞争力太强了,即使过去15年被不断地割羊毛,中国制造在很多国家仍有很大的竞争力。 如果他们开放市场,承认中国市场经济体的地位,按照WTO规则的话,一些产业一时会面临些压力。所以为了维持这种霸道的优势,他就采取了这种很不守信的办法,这种不守信国际上都看在眼里 。《金融时报》以及其他国际财经报纸的很多评论,都认为这是很不应当的,不能为了一点利益就放弃遵守规则。
新华网:如果部分世贸组织成员罔顾国际规则,继续使用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中国有没有比较好的反制措施呢?
苏格: 在世界经济贸易和全球化的进程中,如果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采取不公正的贸易行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国家完全可以引用WTO或世界其它相关贸易规则予以反制。少数国家继续用第三国替代方案把倾销的罪名压给中国,而中国被迫采取一定的反制措施,最终这些国家是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另外,全球化进程也是全球治理和规则制定的进程。世界经济各行为体相互依存,“一荣皆荣,一损皆损”,还是要通过沟通、磋商,甚至艰苦的谈判来解决问题。在双边的贸易中,许多问题还是得个案处理。
刘洪: 我觉得对中国来说可能有两个措施,一个是文的、一个是武的。文的就是通过WTO的诉讼,我们可以向WTO提起诉讼,但缺点是费时费力,往往一个诉讼结果出来可能得一到两年时间。而且,西方已经开始布局了,聘请了大量律师,包括今年早些时候美国否决WTO上诉机构一名韩籍裁判官连任,为什么?按照西方媒体的判断,这个官员因为韩国和中国的贸易关系比较紧密,比较偏向于中国的立场,因为我们的立场完全站得住脚,所以美国干脆把这个人踢走了,这就是提早布局。
还有一条武的,通过博弈和斗争,使对方认识到痛苦,认识到必须遵守国际规则,你损害了中国,中国也会让你受到损失。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考验着中国的智慧和博弈能力。
苏格:中国有保留采取一切措施的权利,我们会根据事情的是非曲直采取反制措施。 不管何种经济体,都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贸易。贸易本来就是互通有无、礼尚往来。一旦有人挑起贸易争端,我们可按照世贸组织相关规则,提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同时,在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采取必要手段并行使反制措施。(徐倩 王俊景)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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