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江面停靠着一排排趸船,法官指出,这里趸船安全隐患大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余皓 通讯员 关国祥 实习生 谢珊珊
汉江岸边,木制、铁制趸船绵延数里,或成水上旅馆供人租居,或成水上集市迎客购物。诸多已失却航运这一本来意义的这些趸船,在多年的功能转型中不仅已构成影响汉江行洪、航运的障碍,更成为影响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硚口区法院近期受理两起涉汉江趸船安全隐患的案例后,昨日向武汉港监督、海事及安监部门送达司法建议函。
案一:上趸船仓库买衣柜摔成骨折
第17码头的趸船,被武汉汉港运输有限公司租给田某做家俱店。
2010年9月16日下午4时许,孙女士被家具店店员带至江边,来购买便宜的衣柜。她小心翼翼上到趸船,从一楼行至底舱时,因灯光昏暗、楼梯狭窄且无扶手,不慎坠入底舱摔伤致腿部骨折,后报警送医。
今年3月,受伤的孙女士将田某、汉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法院审理认为,田某经营趸船仓库却未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五成责任,汉港公司作为趸船的所有者,对安全设置缺乏监督管理承担两成责任,两者共同向孙女士赔偿3万余元。
案二:搬运工搬运电扇坠江溺亡
已到退休年龄的周师傅,本应在家享清福,但为了多些收入应聘到14码头的一家公司当搬运。
2010年7月1日,已到行洪季节。周师傅从趸船仓库上抱出一台电扇,沿窄小细长的跳板欲到岸边时,不幸坠入汉江之中。紧随其后的保管员,见到江面漂浮的纸箱大喊救命,打捞队最终打捞出周的尸体。今年2月,包括趸船所有者在内的3家公司被告上法庭,死者家属索赔46万余元。法院将于近期判决。
司法建议:隐患重重亟需监管引导
硚口区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扣明称,汉江趸船隐患重重,主管部门责无旁贷。
由该法庭撰写的司法建议函这样写道,趸船水上设施隐患引起多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有的是因汛期涨水引趸船锚链断裂致抢险人死亡,有的是因趸船擅设仓库致购物人损伤……趸船停放杂乱,木制、铁甲并存,与岸上连接的水、电等设施杂乱,进出通道狭窄照明昏暗。结合趸船无动力装置,一旦江水上涨快、流速急,则锚链绳索极易松动、断裂;如遇火灾,不易及时扑救,亟需加强趸船管理和引导。
建议航监等主管部门,对趸船的设计制造标准、使用年限、检修及报废等事项,制订具体规定和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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