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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群众拒绝车窗抛物 市民抓拍可获百元奖励

发布时间: 2012-10-18 18:1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叶火生)车窗抛物已成为影响城市整洁的顽疾,更成为威胁环卫工人最大的安全隐患。为减少这一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武汉市城管局早在7月28日对外公布,联手市公安交管部门,查处曝光车窗抛物行为,并对举报市民予以奖励。10月18日,该局在该奖励办法基础上出台相关细则,奖惩并举,鼓励市民抓拍车窗抛物。

  当天下午,武汉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建华将2000元现金交到市民杨先生手上。8月至今,杨先生在六渡桥等地拍摄到20段车窗抛物视频,据他介绍,车窗抛物现象非常普遍,吐痰丢烟头占到多数。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在以往的执法过程中,很难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查处,即使抓到现行,也只能对乘车人罚款10元,无法起到惩戒作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只规定了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对于驾驶员则无法进行处罚。

  朱建华说,由于抛物者难以认定,城管局会针对车主展开调查。武汉市城管局引用《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将对违规车主处以50元罚款。若车主拒绝配合,将向媒体曝光或向车主单位发函。朱建华表示,运营车辆车主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的同时,也应行使告知权,劝阻乘客向窗外抛洒杂物。

  武汉市城管委设立的车窗抛物举报奖励专班,专职负责受理举报和实施奖励。市民可通过电话、网络、来访等方式,向城管部门提供车窗抛物的影像资料,或是能完整反映其行为的连拍照片,经查证属实后即可在10个工作日内获得100元奖励。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关键词:车窗抛物;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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