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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开承诺整改十个突出问题 治理奢侈浪费居首

发布时间:2013-02-20 20:50:11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艾凌璐 实习生刘丽姣 通讯员乐炼)2月20日,武汉市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承诺2013年整改“十个突出问题”。武汉市委办公厅、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武汉市纪委等单位公开承诺,切实纠正、整改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结合部“乱象”,小餐饮、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湖泊保护和污染治理不力问题等十类公众关切的问题。

  在新闻发布会上,汉阳区鹦鹉街桥机社区居民张莉向全体市民发出了“拒绝违法建设、共建美好家园”的公开倡议、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地铁集团公司代表分别向全市广大企业发出了“减少污水排放、美化湖泊环境”、“倡导文明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的公开倡议。

  问题1:纠正和治理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等问题

  承诺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武汉市纪委

  承诺内容:精简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从严控制全市性会议、活动,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批准。实行周五“无会日”制度,原则上法定节假日不安排全市性会议。未经批准,一律不安排市领导出席与分管工作无关的节会、庆典活动。

  规范各类评比、表彰活动。严格评比表彰活动的报批程序,对给基层和企业加重负担的,一律不予批准,确保全市临时性评比表彰活动减少20%以上。

  严禁借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对市直机关和全市党办系统借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安排或变相安排公款旅游的,一经发现,进行严肃追究和处理。

  问题2: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结合部乱象问题

  承诺单位: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

  承诺内容:各城区加紧改善与新城区结合部主通道及周边区域,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规划实施不到位的问题;解决结合部违法建设多,无证经营现象严重,建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绿化美化滞后等状况。

  问题3:小餐饮、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

  承诺单位:武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武汉市质监局、武汉市工商局

  承诺内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在全市建立和完善100个食品安全基层工作站;聘请3000名食品安全信息员,覆盖各街(乡镇)、社区(村),排查隐患、报告信息、宣传引导,使监管关口前移,确保群众投诉、建议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提高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在有固定门店的持证小餐饮店堂内设立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脸谱”公示牌,公示率达95%。持证小餐饮“优秀”、“良好”信用等级单位数量比上年增加100%。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出台《武汉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准入管理、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黑名单制度等内客。

  问题4:违法建设屡禁不止问题

  承诺单位:武汉市市城管局、武汉市各城区

  承诺内容:强力拆除违法建设。组织开展春季、秋季集中拆违行动,全年拆除存量违法建设120万平方米以上。

  继续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道路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在2012年整治的基础上,全市再选择17个重点区域(每个重点区域面积不少于0.1平方公里)开展拆违行动,做到重点区域内无乱搭乱盖、违章加层、违法建房等问题;再选择16条道路(每条道路长度不少于2000米)开展以拆违为重点的立面综合整治,使整条道路在市容、环卫、路面、招牌等方面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

  依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街道、乡镇1年内3次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月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在媒体上予以通报批评。

  问题5:湖泊保护和污染治理不力问题

  承诺单位: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环保局

  承诺内容:加大湖泊保护力度,确保中心城区湖泊蓝线不被非法侵占。按照《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及《东湖湖泊水域保护修编报告》,完善中心城区40个湖泊蓝线界桩栽设,设置湖泊保护公示、宣传牌和分界指示牌。

  全力推进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完成10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重点完善东湖、南湖、墨水湖、龙阳湖等湖泊周边污水收集管网。

  完善南太子湖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实现墨水湖、龙阳湖9个排污口截污,减少墨水湖、龙阳湖污水直接入湖量6万吨/日,逐步改善水质。

  完成东湖、南湖7个排污口周边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成4座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完成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主体构筑物建设。

  完善黄家湖污水收集系统,增加黄家湖污水处理厂1.3万吨/日集中处理量。

  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对违法填湖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率100%,24小时举报电话12345。对现场处理的举报投诉,及时严格查处,中心城区白天不超过1小时、夜间不超过15小时,新城区白天不超过2小时、夜间不超过3小时赶赴现场。

  问题6: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

  承诺单位:武汉市城乡建设委

  承诺内容:实行招标文件审查意见书面告知制度,加强对招标从业人员的专业和法规培训,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关,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审查率100%。防止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对弄虚作假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业主单位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建设、发改、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企业不良行为上网公布,违规企业清除出武汉建筑市场。

  问题7:交通秩序差问题

  承诺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交管局

  承诺内容:巩固100条主次干道机动车停车秩序。解放大道等10条文明示范路单边违法停车每公里不超过2辆;龙阳大道等60条主干道单边违法停车每公里不超过6辆;彭刘杨路等30条次干道单边违法停车每公里不超过9辆。

  确保高峰小时流量达到1万辆以上的35个路口每日7时至19时有交警执勤管控,秩序良好,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80%以上、行人守法率达到75%以上。

  问题8:城市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问题

  承诺单位:武汉市城管局、武汉市城乡建设委、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供电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公司

  承诺内容:开展以老旧人行道翻修为主的专项整治,完成15万平方米人行道的维修,完成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道路维修任务。对破损严重需大修或重修的道路,3月底前报请市政府纳入城建计划。

  城市道路缺失井盖24小时内补齐、工程性井盖7个工作日内恢复、异形需重新订制井盖15个工作日内恢复。接到城市道路以外病害井盖的投诉,通知相关单位处置。对于突发性影响行车安全的道路病害,小面积道路破损1至3天内修复,特殊道路病害7天内查清原因,形成修复方案。

  问题9:水、电、气公共服务企业工作流程不优、服务水平不高问题

  承诺单位:武汉市水务集团公司、武汉市供电公司、武汉市燃气集团公司

  承诺内容: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设计审核期限:自受理客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启动竣工检验期限:自受理客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

  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问题10: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较弱问题

  承诺单位:武汉市民政局

  承诺内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2013年11月底前,为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建制镇社区65周岁(截止2013年12月31日)以上老年人免费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一键通”,使社区能及时了解、掌握、并尽力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11月底前,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70家以上、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30家以上,打造“10分钟养老服务圈”。为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置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康复器材、文娱设备、图书室。为191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办理场地意外伤害保险。为18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运营补贴。

  同时,制订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企业加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准入、考核、评估、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