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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对电梯维护不及时“零容忍” 最高将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13-09-12 06:14:45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陶涛、实习生陈子静)昨日,武汉市质监局向治庸办汇报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电梯应至少每15日保养一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电梯不得继续使用,否则,相关维修单位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

  经初步排查,江城各类电梯共有6万多部。相关部门曾摸底中心城区2000余个老旧小区的1845部电梯,其中服役超过10年以上的有449部,占比24%;停用或带病运行的有202部,占比11%。电梯“关人”、“不识数”等突发状况屡见不鲜。

  该市质监局表示,将以此为依据,对事故隐患“零容忍”,严格维护电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