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 摄影:记者佟建国
“昨日下午2点,东湖高新区、东西湖、青山钢花、武昌区紫阳湖、沌口开发区五个监测点PM2.5浓度都过了260微克/立方米,均属重度污染。现在,青山钢花PM2.5219微克/立方米,属重度污染;东湖高新区228微克/立方米,属重度污染……”
昨日上午,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提交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就在会议召开的同时,一则PM2.5实时数据通报给参会人员。治霾迅即成了会议焦点。经审议,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至2017年)。该市决定拿出36条举措改善空气质量,本月内将启动实施。
4年后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今年1-10月份,武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48天,优良率为48.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13微克/立方米(超标0.6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超标1.8倍)。
武汉市环保局指出,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大气污染刻不容缓。
武汉市制定的行动计划中包括十大任务36项措施。该行动计划提出总体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为: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今后,武汉还将健全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加强细颗粒物(PM2.5)、臭氧(O3)、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点。明年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监测预警信息发布。
全面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燃煤锅炉、汽车尾气、扬尘是PM2.5含量高的主要元凶。武汉市提出,全面实施清洁能源改造,2014年完成二环线至三环线范围内755台燃煤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改造,2016年完成三个国家级开发区清洁能源改造,2017年完成全市省级工业园区清洁能源改造;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零增长,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50%以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进煤炭等能源利用方式,到2017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2年降低20%。
明年内,完成三环线内化工企业关停或搬迁;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以及钢铁、石化行业重污染生产线环保搬迁、改造。
今后,该市还将实施更加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玻璃、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除武汉化学工业区外的新建石化、化工等项目。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同时,全面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应在明年底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