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胡雪璇 通讯员陈国方)昨日,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十九次常委会议。会议讨论和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市政协主席吴超主持会议。
稍后召开的小组召集人会议,还就改进会风提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江中联、侯晓华、石大鸿、黄卫国、吴勇、彭富春、吴一民,市政协秘书长潘汉生参加会议。
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2015年2月1日政协武汉市十二届19次常委会议通过)
秘 书 长:李传德
副秘书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顺清 万世华(女) 马哲智 朱库成 刘珍秀(女
刘清和 江燕萍(女) 李 滔 李顺年 李海波
沈翠英(女) 张河山 张河滢(女) 陈彩凤(女
胡继堂 秦吉斌 席 丹 潘堂林
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潘汉生同志 辞去市政协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15年2月1日政协武汉市十二届19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协商决定:因工作职务变动原因,接受潘汉生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报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胡继堂同志 辞去市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
(2015年2月1日政协武汉市十二届19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协商决定:同意胡继堂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职务。
报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潘汉生同志 辞去市政协委员的决定
(2015年2月1日政协武汉市十二届19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经协商决定:同意潘汉生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免去胡继堂同志 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5年2月1日政协武汉市十二届19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协商决定:因工作职务变动原因,免去胡继堂同志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作者: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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