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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方:四类“求助”报警“耗”警力

发布时间:2015-03-17 10:38:20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童湛 通讯员 孙伟 唐时杰)因为一句简单的口角,青山区公安分局红钢城派出所民警刘杰,花了整整16个小时才让双方握手言和。他回到派出所时,感到身心疲惫。
 
  事情的经过是:当事人张女士于某日上午9时到某商场买彩电,排队交费时,排在她后面的一个女孩以为她插了队,便指责了一句。张女士受不了冤枉,骂了那女孩一句。那女孩坚持要张女士道歉,张女士认为“自己没错”不道歉,双方争吵不休。民警刘杰前来调解,至到次日凌晨1时,才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见已是深夜,刘杰怕出意外,又开车送那女孩回家。

  据了解,武汉警方每天处理几千起110警情,大约有几百起此类纠纷警情。其中相当部分,都是因为当事双方过于强调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对方的利益,得理不饶人,揪住一句话、一个小动作非要争个输赢。武汉警方认为,有四类“求助”报警其实可以避免:
 
  第一类是“求台阶”——少数武汉人喜欢逞强,往往为了一句话、一个小动作,宁愿与对方一直耗下去。耗到一定程度,双方越发没有台阶可下。为了面子,于是打电话求民警前来“解围”。
 
  第二类是“求外援”——住户家漏水、停电、家电坏了、窨井盖没了、门锁住了,这些事情也找民警帮忙。
 
  第三类是“求免费”——某住户家老人生病,为了节省车费让民警送患者到医院救治。
 
  第四类是“求陪聊”——有些人无所事事,故意就一些无聊的事情,要民警“出头”。比如,一位儿媳与公公发生矛盾,报警声称家里来了陌生人(指“公公”),非要民警前来将公公赶走。
 
  武汉警方介绍,这些纠纷中,当事人报警后民警必须到场调处。这时,当事人往往把自己的怨气转嫁发泄到民警身上,而民警必须保持态度谦和,还要不得不额外承担“心理辅导员”的职责。若稍有不到之处,有的民警会受到市民责怪甚至投诉,全市千名110出警民警几乎每天都在承受这种巨大压力。而且,处理这几类纠纷非常耗时,既让民警疲惫不堪,又可能影响一些更急迫的刑事和治安警情处理。
 
  武昌销品茂警务站站长项欣介绍,他们站每天最高警情达100多起,一个民警平均每天出警30余次。如去年9月15日,5分钟内他们共接警6起,民警根本分派不过来。该站民警喻立家住汉口台北路,年幼的儿子体弱多病,妻子徐女士抱怨说:“老公天天上班陪人‘磨舌头’,讲得口干舌燥,思想高度紧张。回家后,什么也不想做,连跟孩子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他说‘自己心太累了’。”
 
  武汉警方希望,市民面对一些小纠纷时能相互多一些理解、尊重和谦让,减少不必要的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