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记者 周舜尧)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通过完善质量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到2020年,实现各项主要质量指标居全国前列,部分领域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质量强省。
在完善责任体系方面,建立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督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的规定。
同时,建立产品质量责任和质量事故责任担保保险制度,提升企业抵御质量风险的能力。
此外,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通过平台,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制度与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
(作者: 编辑:肖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