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8月29日,江淮汽车与武汉盟盛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区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武汉市蔡甸区投资建设年产1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该项目拟于2015年底开工,建设周期12个月,争取到2016年形成年产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营销服务能力。武汉将成为江淮汽车走出安徽发展全国新能源汽车战略的首家试点基地。
根据江淮汽车8月31日晚发布的公告,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江淮汽车以现金和实物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武汉盟盛人新能源以现金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武汉盟盛人新能源产业园公司主营业务系汽车的销售与服务、汽车市场运营管理,生态农业开发,实业地产开发等,目前代理销售江淮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汽车等产品,是江淮汽车在武汉最大的代理商,有着多年的合作基础。
本次签约仪式受到了江淮集团高层以及武汉市政府以及蔡甸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重要领导有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董事长安进,总经理项兴初,副总经理严刚,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贾耀斌,中共蔡甸区委书记刘子清,蔡甸区人民政府区长彭巧娣,武汉盟盛人董事长邹仿涛等。仪式正式开始之前,三方对新能源汽车项目进行了一些交谈。
左一(盟盛人董事长:邹仿涛)左二(江淮汽车董事长安进)左三(武汉常务副市长贾耀斌)右一(中共蔡甸区委书记刘长清)
左一(江淮汽车安进)和右一(武汉市副市长贾耀斌)
中共蔡甸常务副区长马仁钊(主持会议)
蔡甸区委书记刘子清致辞
安徽江淮汽车董事长安进讲话
签约仪式正式完成 安徽江淮汽车总经理项兴初(左)武汉盟盛人董事长邹仿涛(中)蔡甸区人民政府区长彭巧娣(右)
媒体交流会
签约仪式的正式完成标志着江淮新能源汽车在武汉的发展又将开启一个新纪元,我们期待它的竣工和进一步的发展。
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势头日渐强盛,各大车企纷纷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投 资。江淮汽车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先行者,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从2010年实现首批新能源轿车产品投放市场,江淮电动汽车至今实现销售过万辆,居国内纯电动轿车推广规模首位,总行驶里程超过2.5亿公里,单车行驶里程最高已达11万公里,无一起安全事故。江淮汽车旗下的安凯客车研发的6-12米纯电动及混合动力公交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已成功在40多个城市示范运营。
江淮汽车董事长安进在签约仪式上介绍:“今年1-7月,江淮新能源轿车累计售出3637辆,同比增长超过500%。江淮旗下的子公司安凯客车销售新能源客车1311辆,同比增长362%。”据悉,江淮汽车战略目标是到2025年,江淮新能源汽车总产销量占江淮总产销量的30%以上,塑造行业第一品牌形象,形成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共同发展新格局,构建“双动力总成为核心”的“125”产品布局,即一个领先的纯电动驱动技术路线,纯电与插电两大技术平台,覆盖MPV、SUV、轿车、轻商、客车五类市场。
江淮汽车将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提升为公司战略,并研究制定了“江淮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战略——i.EV+战略”。建设江淮武汉新能源汽车项目是该战略下的首个省外大型的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是江淮汽车新能源业务布局华中的重要举措。据江淮方面介绍,选点武汉主要考虑到几方面优势优势,首先武汉出台的新能源政策系统、规范且比较优势明显。不仅有按国家补贴标准1:1的配套补贴,免征车船税,还有不少“特权”,包括免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在武汉市内行驶不受尾号限制,免费在指定的公共充电设施场所充电等。另外,作为华中地区的汽车工业重镇,武汉在新能源汽车投资领域备受亲睐。天津力神、东风、通用、比亚迪等新能源项目均在这里落地。
武汉盟盛人新能源产业园-湖北江淮电动车展示厅
江淮全国标志性的电动车销售展厅
2015年1月-8月,武汉盟盛人新能源产业园的武汉IEV电动车销售量达到了150台左右,销量是非常客观的,在全国销量仅次于北京上海,潜力是无限的,并且在武汉出台的新能源政策系统、规范且比较优势明显。事实上,作为首批九个“新能源车推广试点城市”之一,武汉是政策优惠力度最大的城市,政策是非常给力的。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若干政策的通知》,目前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免征车船税。除了“真金白银”补贴外,新能源车在武汉还有不少“特权”,包括免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在武汉市内行驶不受尾号限制,免费在指定的公共充电设施场所充电等。
武汉推出的这些新能源利好政策,不仅彰显出武汉保护环境、推广新能源车的决心,也非常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车的普及推广。根据《武汉市新能源契合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到2015年,武汉计划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43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包括2000辆纯电动大巴和1000辆纯电动出租车。
另外,武汉还发布了《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若干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务、公交、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部门更新或新增车辆的50%采购新能源汽车。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三环线内按照核对线路通行。
(作者: 编辑:徐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