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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路边停车仍有人顶风收费 警方:将赴现场调查

发布时间:2015-10-22 15:42:40来源:SRC-269

 图为:白沙洲御江名苑一洗浴城围地建停车场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李曼英 刘孝斌 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宋枕涛

近日,有多名市民向楚天都市报反映,从今年10月1日起,武汉市暂停收取城市道路行政事业性停车费,可现在仍有一些商家和个人在道路上收取停车费。楚天都市报记者就此逐一探访,并通报主管部门。

仍有商家圈地收停车费

刘先生家住武昌区御江名苑小区。他反映,小区门外,有家名为“圣手沐足”的商家,将人行道打上地桩,围成停车场,收取停车费。“这里是公共区域,他们凭什么收费?”刘先生说,沐足店的做法很霸道。

随后,记者赶到现场发现,“圣手沐足”门前人行道上,确实打了不少地桩,10多辆车就停在沐足店的门前。记者询问这里停车是否要交费时,沐足店员工称,他们那里一般按月收停车费,一个月150元。如果临时停一天,则需要交15元。

如此收费是否合理?记者拨打城管热线“12319”,相关人员表示,人行道肯定是不能收费的,接到反映后,他们会派人去现场调查。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道路停车违规收费已转由交管和物价部门来管理。

前日,武昌区白沙洲街综合城管执法队队员来到现场,“圣手沐足”相关负责人得知如此“圈地”收停车费属于违法后,他们表示,日后将不再收停车费。

仍有人在顶风收停车费

硚口的张先生反映,硚口区崇仁路江山如画D区小区外,还有人在人行道上收停车费。

江山如画D区小区临街一侧是商铺,人行道较宽,在盲道靠街边一侧都划有停车位。昨日10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确实有一名男子在收费。这名男子是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他说,收费是按照物业的规定在收。对此,小区物业经理凌玲也告诉记者,物业与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签有协议,费用已交到2016年4月底。至于该不该收,要听相关部门意见。

昨日,在市民黄先生的指引下,记者在江汉区满春路与清芬一路路口处看到,一名男子坐在凳子上,身上还挎着一个帆布包。而每当在路边停车的车主开车离开时,该男子总会上前收费,数额从5元到50元不等。

该男子自称姓涂,今年56岁,从2007年10月开始,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收停车费。至于今年10月1日起暂停收停车费一事,涂某称他并不知道。

除江山如画D区、满春路与清芬一路外,不少市民反映,武昌区中北路世纪彩城小区大门外以及民主路边,都有人在商家门前收停车费。如果在店内消费可免收停车费,如果没消费,则按一天10元到50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记者通过走访证实,市民所言不虚。

发现有人私占泊位可报警

连日来,记者拨打122,向交管部门反映市民的相关投诉及记者走访情况。

江汉区交通大队接到记者反映后,当日迅速派民警到达现场核实,认定男子涂某在此路段收停车费明显违规,当场责令其停止收费。办案民警称,将联合街办等部门协调后妥善处理此事。

武昌区交通大队接到记者反映称,将赴现场逐一调查、核实。“主要看是自用地,还是公共用地。”一名民警赴现场后表示,他们将依据商家门前是自有地,还是公共用地界定收费是否合规。一旦证实为公共用地,将立即叫停这种“圈地”收费行为。

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市内路边停车泊位一律暂停收费,以各种理由收取费用的个人或单位,均属违规。市民遇此情况,建议立即报警或拨打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举报。交管部门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的单位、个人,最高分别可罚款一万元、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