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武汉新闻

武汉江岸区一干部带队公款旅游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6-09-01 17:17:58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记者胡弦、通讯员郑汝可、马庆刚、段晨晨)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江岸区在监督执纪中通过开展每月检查,形成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常态。截至8月底,该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6件,党纪政纪处分26人;针对其它问题问责68家单位,处理95人。

2014年,江岸区科技局安排干部王某某带队一行3人,参加在新疆克拉玛依市举办的某国际学术论坛。王某某等人参加为期3天的论坛会议后,王某某擅自决定改变公务行程,于9月6日到达伊宁市,到伊犁草场等景点游览。3人往返伊宁市产生的机票、餐费和住宿费共计3525元计入公务差旅费报销票据中予以报销。

据介绍,王某某最终被江岸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3525元上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