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4年的洒水车
武汉晚报讯(记者姚传龙)在硚口区发展大道丰竹园小区的后门外停着一辆洒水车,洒水车在杂草丛中,全身锈迹斑斑,车胎也没气了。这辆车在小区内停放了2年,在后门外也停放了2年,风吹雨打,无人认领和管理。
“我是看着这辆车在4年里由全新到生锈。”业主吴先生于2012年入住小区,4年来,每每看到洒水车,他只能摇摇头,心里暗地可惜。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小区,洒水车虽然外部锈迹斑斑,但驾驶室较新。车身上有139开头的购车热线和湖北程力字样,按照电话拨打过去,对方称公司没有车辆遗弃在丰竹园。周边居民没法说清楚车辆来源。
小区物业为了找到车辆主人,几乎每天都要派人去看看车辆是否有人询问。据物业负责人回忆,车辆大约在4年前停在小区,车主是一个从事园林和建筑工程开发的租户,后来租户离开,就将车辆停在小区。
洒水车上没有悬挂车牌,物业公司又没有车主电话,洒水车就只能停在小区。2年前,洒水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十几个保安将车辆推到小区外的空地上停放。“卖也不敢卖,这辆车在市面上价值10万元左右,万一我们处理了,人家回头来找,就不好说了。”负责人希望通过武汉晚报找到车主。
心疼是吴先生用的最多的词,洒水车4年前可以使用,现在即使想使用也要大修,浪费资源。“如果确认没有人需要,物业可以把车送给环卫工人、工地等需要车的地方。”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说,法律上,对无法联系上主人的物品,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提存,即保存在一处固定位置,待主人出现后,主人向保管方缴纳费用。
对于吴先生提出的无偿捐赠,可能出现车辆捐赠后,原车主出现索要车辆时,捐赠方面临赔偿的问题。“现实中,对类似洒水车这样的大件物品可以由街道或者社区,在主人5至10年没有来认领后,有偿出售,钱款暂存,确认无人认领后用于公益事业。”何龙说,这样即使主人露面,也可以将钱财归还,避免风险。
(作者: 编辑:连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