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政务频道

图文:高院启动再审程序慎用死刑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12-08-25 04:49:59来源: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被害人家属向省高院送来致谢锦旗

    

     本报记者刘珊 通讯员陈群安

    

     男子深夜潜入79岁的独居婆婆家中劫财,将婆婆杀害,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引家属不满。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后,省高院迅速启动再审程序,主审法官展开深入细致调查,并结合案件情况最终裁定维持原判,其“慎用死刑”的依据获死者家属认可。本月初,死者家属专程向该案主审法官送来锦旗致谢。

    

     独居婆婆身亡 锁定凶手是劫财

    

     案发于前年7月23日早上7时许,大冶市金牛镇胜桥村村民推开邻家朱婆婆的门时,发现婆婆已死亡且遗体开始腐烂。

     警方赶至现场调查,发现婆婆家中箱子、衣服都散乱一地,初步认定系有人劫财害命。一周后,根据现场遗留痕迹,警方将作案嫌凶柯某抓获。

     时年24岁的柯某交代,是自己杀害了朱婆婆。案发前的7月20日中午,柯某以讨水喝为由进入朱婆婆家,见老人独居后遂起窃财之心,当夜再次潜入,被惊醒的婆婆认出,他捂住婆婆的嘴,拳击婆婆并用带子将老人双手捆绑。临走时,柯某摘下老人一对金耳环,并顺走老人家中的一壶色拉油。法医鉴定显示,朱婆婆的直接死因不排除外界暴力作用导致窒息死亡。

    

     一审获判死缓 检察机关提抗诉

    

     柯某曾于2005年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去年6月9日,黄石市中院对其杀害朱婆婆一案开庭后,以抢劫罪判处其死缓并向死者家属赔偿经济损失1.18万元。

     去年7月该判决生效后,死者的4个子女极为不满,向省检察院申请抗诉。省检认为,柯某系累犯,此次抢劫杀人情节恶劣,尽管法医未明确被害人死因,但现有证据能认定系柯某导致其死亡,一审量刑畸轻。省检就此向省高院提起抗诉。

    

     法官实地调查 维持原判得理解

    

     高院启动再审后,主审法官邵伟多次来到大冶实地调查,设法与柯某养父母、生母取得联系,并晓以利害最终筹到10万元补偿款,交给被害人家属。经邵伟法官的细致沟通,被告人最终获得了死者家属谅解。5月14日,该案再审由省高院下判,维持一审对柯某的死刑缓期执行这一判决。

     省高院刑二庭庭长姚智明昨向记者介绍,此案是新刑诉法实施后省内又一例慎用死刑案件,该案之所以驳回抗诉,除了证据本身存在一定瑕疵外,还有就是法官主动进行调解,促成被告方取得被害一方的谅解,再就是被告人7年前的判刑属于未成年人时期,不应算作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