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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不再因疾病陷入困境

发布时间:2012-08-31 05:35:32来源:
    

    楚天都市报讯 综合央广、新华社报道 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大病患者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报销金额达50%以上。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截至去年底,基本医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但是,当百姓得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依然较重,“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比较突出。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表示,目前,大病医疗保障仍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出台大病保险就是为了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解读

    

     保障对象:参加基本医保的百姓不需再交钱

    

     国务院医改办医改二处处长李瑶光说,大病保险不需要百姓额外缴费,也不会影响目前的基本医保保障水平。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老百姓个人不需要再交钱。

    

     报销特点:花钱越多报销比例越高以减轻患者负担

    

     孙志刚称,从基本医保结余中划出一部分购买大病保险,当老百姓不幸患上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后,自己负担的部分通过大病保险再报销50%以上。

     病越重花钱越多,报销的比例就越高,从而有效的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承办方式:大病保险改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新一轮医改明确提出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指导意见》显示,即将实行的大病保险将采取不同以往事业单位直接经办的模式,转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不过,李瑶光强调说,大病保险依然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拓展和延伸,因此坚持政府主导,对于参与投标的商业保险机构还将设置基本的准入条件。

     李瑶光进一步解释说,比如它要经营健康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它要有齐全的服务网络和队伍,特别是有医学背景的专业人员;而且大病保险是单独核算,在符合这些基本资质之后,它才能参加当地政府进行的公开招标。

     《指导意见》对于大病保险这一创新行为提出了原则性、框架性的要求,李瑶光说,由于各地差异较大,具体政策的制定仍以地方为主。但大病保险惠及全民,涉及多个部门、多方利益,加强监管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