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政务频道

违反制度规定的典型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通报

发布时间:2012-09-04 05:41:10来源:
    

    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璐、通讯员金颂、宋晓辉)昨日,省纪委、监察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法规工作的意见》,就提高纪检监察法规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强调,要科学谋划全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五年规划,重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等,不断完善切合湖北实际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意见》提出,要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实行下审一级,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深入开展法规制度立法调研和评估,抓好法规制度清理工作;不断改进纪检监察法规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和联系点制度;要建立全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起草、论证、评估的招标制度和专家库制度;要加强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每年选取一个领域或几项重要的法规制度开展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定期通报违反制度规定的典型案件,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