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璐、通讯员沈文)针对我省部分地方出现涉农乱收费、惠农补贴被截留、抵扣等现象,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加强专项治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突出学生食堂的公益性,合理控制饭菜价格,除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学校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对以“建设”名义要求学生捐款等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对依法利用农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只准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农民,只能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办理结婚登记的农民,只准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严禁违反规定收取其他费用。对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不得抵扣和代缴其他费用,不得“搭车”收费或配售商品。
省政府强调,对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违纪收取各种款项,坚决予以退还;对违规使用的农民劳务,按当地工价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对擅自出台、设立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收费项目、建设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对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坚决予以降低;对违法违纪相关责任人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作者: 编辑:黄璐、通讯员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