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亚莉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今日本版即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四化同步”是科学发展的根本路径》一文,结合湖北实际,从整体上回答“四化”为什么要同步及如何同步。《进一步扩大湖北工业开放度》等文,则条分缕析,分别从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等角度进行细致阐述。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是在新的形势下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指针,是湖北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根本路径。
“四化同步”是中国当今发展的根本任务
“协调”发展是十八大报告中一个根本的关键词。
我国当前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按照既有的增长方式一路高歌地直线式前进。能否真正将机遇转变为持续跨越式发展的现实,关键还是在于转变发展方式。转变成功,则是“机”,转变不成功,则是危。
第一,当前有效需求不足和产能普遍严重过剩并存,尖锐地提示我们必须更大力度地扩张消费需求,加快向消费拉动转变的步伐。这意味着我们的发展将越来越依赖于最广大群众的消费能力,提升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已成为破解矛盾的根本之策。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切实在缩小城乡、贫富收入和提高公共保障的均等性上取得大的突破和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工业化高速推进的过程中加快启动“城镇化”这一最大的需求潜力,使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同步,既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更具有突出的现实紧迫性。
第二,在扩大需求必须持续地提升城乡居民收入这一根本趋势下,我国产业结构低端化、主要靠要素投入的现实模式难以持续下去了。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已成为“化危为机”的重大关键。显然,加快新型工业化的步伐,必然是一个以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创新驱动为主要动力的进程。固守旧的模式是没有出路的。
第三,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决不能以牺牲农业和农民为代价。加快农业现代化既是满足不断扩大的工业化城镇化需求的保障,也是打造新型农民并使之从农业现代化中不断走向富裕的重要途径。拉美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过程中,农业凋敝、农村没落、农民贫困,形成了一个游走于城乡间的巨大贫民群体,也给城市造就了巨大的贫民窟。这是经济有效需求的极大制约,是通胀等经济风险的重要根源,也是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可见,农业和农民问题是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焦点。加快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步伐,对于有效化解通胀压力、扩张需求和稳定全局,都具有日益突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四化同步”是建设富强湖北的关键
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工业化当然是现阶段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龙头。在新的形势下,加快新型工业化的步伐,既要“做大”,更要“做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经济体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在成本上升后没有有效推进产业升级,从而逐渐丧失竞争力和增长动力。我国已进入资源要素紧约束时代,成本上升和需求放缓的“双重挤压”,表明我们已经站到了产业升级的历史关口。因此,更加注重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就成为有效实现新一轮增长和扩张的必由之路。谁行动快,谁就能赢得新一轮发展的先机。当前正在逼近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为工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根本的机遇和方向,其中最基本的趋势就是信息化。通过以信息化技术改造现有产业,不仅能使传统生产力实现脱胎换骨的提升,而且将推动形成信息化的全新技术、产业,形成全新的生产方式。这既是生产力的提升,又是需求的创新:我省乃至全国巨大的现有产业存量,对工业信息化提供了极大的需求,工业信息化的不断提升推进,又将创造更高更有效率的先进制造能力。显然,这是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最重要的历史机遇和实现路径。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敏锐抢占这一制高点,以此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迅速扩张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为湖北提供全新的发展动力。为此,要大力开发和发展工业信息化的产品、技术和新的服务模式,同时,引导鼓励企业将信息化作为龙头和平台,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实现产业升级,要加大创新驱动的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大幅提升企业和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要大力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特别要进一步提高土地、能源资源的利用门槛,为后续发展赢得更多的空间。要加快区域间的产业流动和集聚,促进武汉、宜昌、襄阳等大城市(城区)产业高端化,引导一般产业向成本更低的区域转移;加强县域经济的承载能力,形成以中低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基础并动态升级的格局。这样,有利于形成省域范围内的产业升级“雁行模式”,从而进一步发挥我省“高、中、低”端产业都能有效发展的优势,使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更多地带动就业和农民转移并举。
全力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良性互动。克服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的矛盾,是我国当前“应急”与“谋远”的一个重大焦点。我省城镇中相当一部分进城的“常住人口”在城镇远未稳定下来。因此,加快城镇化步伐,提升城镇化水平,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不仅要进一步扩大“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规模,更要避免进城农民成为贫民。因此,切实解决好进城农民的就业增收问题、安居生活问题,重视“产城互动”,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成为主要抓手。要更加重视和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协调,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特别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上要向农村倾斜,不断缩小差距。在城镇发展体系上,要努力实现大中小城市和乡镇的协调。拉美国家的“大城市病”的教训值得反思。我省近年来探索形成的以县域、镇域为平台的“三化协调”模式,河南正在推进的以新型农村社区为抓手的三化协调模式,已经开始到了一条以镇村为平台的现实路径,应当进一步总结、完善、推广。要实现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提升美化、绿化、生态化水平。
努力实现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相互协调。中国的城镇化必须走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生态为代价的路子。因此,坚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就成为一项重大原则。从湖北的现实出发,一是要坚定不移地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我省和河南一些地方探索出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着力于盘活宅基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来推动城镇化的路子值得推广;二是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只有在经营规模化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农业的标准化、机械化、设施化,高效化、生态化,从而大幅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农民为本”,坚持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两增同步”,着力于保障农民权益,提升农民收入,使农民成为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最大受益者。特别是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中、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都要确保农民的利益主体地位,避免和纠正各种损害农民财产权益的行为。我省在这一方面涌现了一大批将规模经营和农民利益有机协调的模式,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前景广阔,如钟祥彭墩模式、天门华丰模式、襄州双丰收模式等,要认真加以总结,完善,推广。(作者系省委财经办[农办]副主任)
(作者: 编辑:梁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