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岩)昨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将在全省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自建工作试点。在项目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前提下,通过邀标方式,邀请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承担项目施工。
此项改革旨在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引进、培育、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让农民从中得实惠,实现土地整治工程效益最大化。
据了解,实施主体必须是经市(州)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每年可安排一个试点项目,按照“先流转、后实施”的原则,项目区内土地承包经营权先行流转面积不低于实施面积的70%。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