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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尔在法治环境监督员代表座谈会上要求 发挥监督作用 创优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4-01-24 06:58:27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邹汉青、通讯员楚宗山)22日,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主持召开法治环境监督员代表座谈会,听取对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意见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他要求,用好监督员制度,创新平台、完善机制,更好地发挥监督员的直接监督、重点监督作用,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优化法治环境,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新贡献。

  “建立政法单位与监督员联络沟通机制”、“畅通企业向监督员反映问题的渠道”、“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监督约束”……张麟、李家俊等8位监督员提出很多好的建议。认真听取发言后,张昌尔说,“十六条”是我省法治环境建设从宏观规划到实际操作、微观落实的具体体现,是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推动法治湖北建设的一个直接抓手。“十六条”实施近一年来,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建设性执法司法氛围日渐浓厚,涉企服务成效更加明显,实现了良好开局,法治环境监督员为此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各地、各层级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还不平衡,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张昌尔强调,要深化宣传,政法各部门要把宣传好“十六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宣传资源,搭建宣传平台,谋划宣传内容,选好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件曝光,让“十六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完善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公布监督员联系方式,开通监督员受理投诉和反映问题的“直通车”,建立基层联系点,狠抓典型个案跟踪监督、督促落实,做到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监督员要勇于担当、敢于监督,积极反映各行业呼声,加强日常性法治监督,每年提交年度监督报告,把弹性监督制度变成刚性制度;建立激励评价机制,促进监督员尽职履责,对监督员反映的个案、建议,政法各部门要及时处理回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曾欣出席座谈会。省直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