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廖志慧、通讯员熊江涛、王丹)昨从省发改委获悉,省政府近日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进一步缩小项目核准范围,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新版目录明确了需政府核准的13个行业类别,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外商投资、境外投资等。
相比2004年版目录,新版目录共有核准事项96项,减少15%;省级政府核准事项共30项(不含备案),减少近17%;下放到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共20项,增加了近1倍。同时,暂时保留了一些目前尚不具备取消和下放条件的项目,此类项目目前仍为省级核准事项。日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调整下放。
省政府要求,项目核准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对于已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项目,各地和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备案制管理有关规定,除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外,都应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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