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裴缜为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刘明、白丽萍、马树海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宋爱明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潘永进、胡珂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戴蓉为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陶晓建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礼勇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珂生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明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宋爱明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昌茂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