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 周呈思)对宪法地位的强调,是四中全会的最大亮点之一。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叶中。周叶中是我国宪法学界的权威,2002年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主讲宪法。
宪法的权威性不容打折扣
记者: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决定》中的这句话,对老百姓的生活、公民的权利保护来说有什么影响?
周叶中:长期以来,我们虽然对违宪行为有强调纠正,但对作出撤销和追究责任的规定很少,这样宪法的权威就打了折扣,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就无法确保。
以前,当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受到机关或工作人员的侵害时,侵权行为总是得不到有效追究。今后,将有相应的制度、由相应的组织来保障大家的权利。比如,宪法规定的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是基本权利,过去常常有部门或执法者没有征得公民同意,不通过相应的程序就进入私宅搜查,今后就会有专门的约束性机制来监督、纠正这样的违宪行为。再比如,过去地方人大选举出来的乡长、县长,上面往往一纸文件就将其调走了,老百姓说“千万张选票不如一张调令”,这样的情况,今后也将被视作违宪。
宪法教育是公民身份教育
记者:《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如何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周叶中:宪法教育的实质是一种公民身份教育,即:你在这个国家中到底是一种什么身份、什么地位,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美国中学生要看的第一本必读书,就是美国宪法。但我们不仅中学生没有这个要求,大学生也没有,即使是学法学专业的学生,把宪法从头到尾认真读过一遍的也很少。我多年来一直呼吁加强宪法教育,让宪法的阳光照进国家的每一个角落。现在《决定》提出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设立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可以说是抓住了这个工作的牛鼻子,把这个工作做好了,我们的法治国家的群众基础也就真正树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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