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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海外追逃已抓获17人 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14-11-13 21:10:01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胡良才 通讯员戴小巍)11月13日,记者获悉,湖北省检察机关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了职务犯罪国际国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抓获境内外在逃犯罪嫌疑人17人。

  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经济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给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10月27日,经过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努力,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张某某从加拿大返回国内。张某某回国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检察机关没有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张某某被成功劝返,将有效推动检察机关当前正在办理的10余起重特大渎职、受贿案件的顺利侦结、起诉和依法追赃工作。这是湖北省检察机关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和“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深入推进职务犯罪国际国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的新成果。

  该通告指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