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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 李少平讲话张昌尔致辞

发布时间:2014-12-15 07:12:46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邹汉青、杨康、通讯员楚宗山)11日至12日,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汉召开。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会上讲话。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到会致辞。

  李少平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禁毒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从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工作。要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依法严惩走私、制毒、贩毒等源头性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要更加注重对制毒物品犯罪、零包贩毒等犯罪依法严惩,加大对吸毒诱发严重暴力犯罪的惩处力度。要进一步规范刑罚适用与执行,严格缓刑、减刑、假释条件,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经济制裁力度。要扎实做好毒品犯罪死刑案件审判工作,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要规范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做到依法准确适用死刑。

  张昌尔简要介绍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说,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着力抓宣传、抓源头、抓严打、抓戒毒、抓建设,明责、确责、履责、追责,保持了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充分运用刑法武器,从严从重惩处毒品犯罪活动,有力提升了全省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湖北交通便利,人流物流集中,禁毒形势严峻、任务繁重。我们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水平,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法治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参会。湖北等五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专题发言。与会代表就当前毒品犯罪审判工作面临的法律适用突出问题进行讨论,对进一步加强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