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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9名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5-06-22 16:29:41来源:SRC-389

  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永辉)16日,襄阳市纪委通报8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9名领导干部因此受到处分。

  今年3月16日,省委巡视组到谷城县巡视。该县城建系统实有“吃空饷”人员60人,但上报至巡视组时只有10人。谷城县城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光炬漏报瞒报数据,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同年2月17日,枣阳市政协正县级咨询员马全新驾驶公车为其妻扫墓,被网络曝光。枣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秀国作为单位分管领导,对公车私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8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襄阳检查,该市台办代市政府起草的汇报材料中的数据失实,而且代检查组发放的调查问卷回收率偏低,襄阳市台办原主任尚明洋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