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新版目录 价格听证项目增至10种
公益性公墓定价也要过听证关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 郭姗姗)哪些项目价格调整之前要开听证会?昨日,我省公布新版《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价格听证项目增加为10个,新规8月1日起实施。
根据最新的目录,今后需要进行价格听证的项目有: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公共管网供水价格、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公办高校和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收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公益性公墓价格。
其中,公益性公墓价格系首次纳入听证范围。近年来,经营性公墓价格“高烧不退”,今后,公益性公墓价格调整必须经过听证环节,并执行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
项目入选听证目录有何依据?省物价局解释,一是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密切程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二是上级机关对具体项目是否有明确的听证要求。制定或者调整目录中所列价格,应当依法组织或者提起定价听证,未履行听证程序制定或者调整的价格无效,按照上级机关规定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确定的具体价格除外。
在特殊情况下,一些在目录以外的、但物价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价格项目,也可适时实行定价听证。
(作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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