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郭习松、通讯员张纪伟、伍佳丽)2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启动2015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执行期限为9月28日至2016年1月31日,以2015年生产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每市斤1.38元,与上年持平。副省长甘荣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甘荣坤指出,中晚稻收购工作直接关系到种粮农民切身利益,既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粮食收购企业,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多措并举,认真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要严格执行预案,把“种粮卖得出”作为工作底线来要求,确保应收尽收;要抓好收购库点布局,解决好仓容不足问题;要积极引导市场收购,拓宽农民卖粮渠道;对“转圈粮”、以陈顶新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据悉,今年收购工作仍以中储粮为执行主体,粮食主管部门、中储粮和农发行为共同责任实施主体。为方便农民交售粮食,全省确定首批收储库点332家,覆盖全省65个主产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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