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10月14日,记者从湖北省公证协会获悉,湖北省司法厅将与省民政厅建立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旨在通过建立数据查询终端,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2015年9月21日,湖北省民政厅发布公告,宣布从即日起不再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前印发的《湖北省婚姻登记记录查询证明出具工作规范》(鄂民政规〔2012〕1号)不再实施。省司法厅在在获悉这一消息后高度重视,主动出击,与省民政厅积极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精神及具体实施时间,同时介绍了公证工作对(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切实需求,要求对公证机构开放婚姻登记信息核对窗口,建立数据查询终端,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经研究协商,双方签订了《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协议》,切实简化了办事程序,将简政放权落到了实处。随后,省公证协会对全省公证机构核查当事人婚姻状况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