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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尔等与法治环境监督员面对面:给企业过冬增添一件法治“小棉袄”

发布时间:2015-11-05 05:43:51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 邹汉青 通讯员 楚宗山

  “你说几个干警执法办案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例,供我们解剖麻雀,查找不足。”

  当武汉智能电梯公司董事长陈纯星说到,部分办案人员扩大查案范围让企业家害怕时,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反复追问详情,“我们就要听真话,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昨日,省委政法委召开优化法治环境座谈会,省领导张昌尔、梁惠玲、曾欣,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听取法治环境监督员代表对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意见”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现场回应他们反映的问题。

  这是2013年“十六条意见”出台以来,张昌尔第六次就优化法治环境召开座谈会。

  听者开门纳谏、闻过则喜。10位监督员代表被张昌尔等领导的诚意打动,谈问题也不遮掩回避。

  每一个代表的发言,张昌尔都听得非常专注、仔细。他饱含深情地说,湖北历史上曾几度辉煌,也曾因发展缓慢而郁闷,近十年来又进入发展快车道。当前,湖北的大局就是要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这需要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法治环境是最根本、最核心的发展环境”,张昌尔说,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们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深入落实“十六条意见”,给企业“过冬”添上一件法治“小棉袄”,增强企业家信心。各位监督员要认真履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为进一步创优法治环境建言献策、尽智出力。

  张昌尔指出,建设性执法司法,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于一体。全省政法机关要端正执法理念,严办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慎办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案件,禁办为“捞钱”搞垮企业的案件。要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法治监督员、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引入第三方测评,倒逼“十六条意见”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便民、执法风险评估、法治环境监督员、联系服务企业、执法回告整改、督办检查等工作制度,形成建设性执法司法长效机制。

  舒健等55人被聘为第二届法治环境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