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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一官员收受6名下属“进贡”4200元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6-01-02 15:34:19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墨 通讯员金颂

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案件。昨日,省纪委通报两起违规收取下级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的典型案例。

【案例】

2015年2月,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陈邦林,收受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6名负责人现金和购物卡合计4200元。2015年6月1日,浠水县纪委给予陈邦林党内警告处分。

2008年8月至2015年2月,利川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利川市利用外援资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马绍鹏先后6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合计12600元。此外,马绍鹏还有其他工作失职错误。2015年8月30日,利川市纪委给予马绍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马绍鹏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全额追缴违纪所得。

【解读】

“四风”隐身变形也难逃打击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和决心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整饬,取得明显成效。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少数党员干部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纪违规行为仍然禁而未绝。对以上典型案件的公开通报,体现了省委、省纪委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严肃执纪问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省纪委指出,当前,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明目张胆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的现象有所遏制,但利用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生病培训等时机,借口礼尚往来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的问题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少数党员干部自作聪明,变换手法,利用网络平台等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有所抬头,群众反映强烈。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恒心和韧劲,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积极应对“四风”隐身变形问题,改变策略,创新方式,精准打击,增强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实效性,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链接】

“四风”问题举报通道

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举报电话:(027)12388

通信地址:武昌水果湖省委大院湖北省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