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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司改”年度成绩单:让法官和群众共享更多改革红利

发布时间:2016-01-29 16:11:56来源:SRC-13
    
  
湖北省高院院长李静参观鄂州中院立案信访大厅
 
  荆楚网讯(记者张城 胡良才)2014年底,湖北作为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拉开了司改的序幕。按照不同于东部,有别于西部,符合司法规律,符合湖北法院实际的改革要求,过去的一年,湖北法院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态势协同挺进深水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目前,湖北试点法院基本完成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精确、专业、职业的员额制
  2015年8月13日,湖北省670名首批入额法官,分别在当地同时进行入额宣誓。2015年11月1日,来自全省三级法院的5087名现任法官进行了入额考试。今年1月14日,湖北省高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4996名法官进行公示,全省首次拟计入员额的法官遴选工作告一段落,司改工作开始向纵深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后,湖北法官人数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人数比例从64.49%下降到34.73%。员额制改革,“砍掉”了近一半的法官。“砍掉”近一半法官,工作是不是就难以开展了?襄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李沈岐不这么认为,他告诉记者,员额制改革前,他所在的审判庭由五名审判员和两名助理审判员组成。入额后,增加为六名法官和两名法官助理组成,并没有因为入额后法官整体人数减少而影响到具体审判庭的办案力量。
 
        不过,入了员额,并非意味着从此一劳永逸。五年过渡期的竞争机制会将不合格的法官淘汰,将一直努力、后来居上的审判骨干和其他新鲜血液纳入其中。例如,湖北高院统一要求的36%入额比,与中央政法委规定的39%之间尚相差3个百分点,后期可以动态调整员额法官数量,这一设计也是为将来优秀人才入员额预留空间。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是员额制改革的内容之一。为使得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落到实处,大冶法院设计了“分案系数”指标。所谓“分案系数”,是指将民事法官一年人均办案数作为基数,分别为不同法官设定不同的分案系数。将分案系数与基数相乘,即为每个法官一年所要办案件的指标数。例如,民事法官分案系数为1,法官一年人均办案数为150件,院长分案系数定为0.1,则院长一年办案数不得少于15件。“法官一年人均办案数是浮动的,用分案系数来确定不同法官办案数更加合理。”该院院长王军告诉记者。
 
        此外,与全国其他试点省一样,湖北入额法官收入都将有较大幅度提高。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司改办主任谭先振说,将改革重心向基层、向办案一线倾斜,是湖北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以更加优厚的待遇保障引导优秀法律人才下沉到基层。
 
  枣阳法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
 
  完善权力运行的司法责任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遇重大、疑难、新型案件,下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案件的实体或程序处理向上级法院请示,上级法院予以答复。正是因为上级法院为请示案件“定调子” 、“指方向” 、“担责任”,请示现象一度泛滥。
 
        武汉市中院民二庭年轻法官潘捷说,尽管请示案件制度能够更高效、更精准的解决问题,但有悖于法院体系明确的审级分工和法官个人的审判权责设置。 “司改后,区法院再没有案件请示到我们庭了。”据统计,2015年9月1日,武汉市法院新的审判团队模式正式运行后,市法院只收到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请示案件均为0。与此同时,各业务庭的庭务会逐渐被“法官联席会”所取代,法官联席会不再形成决议,是全庭的法官坐在一起研讨案子,大家各抒己见、自由发言的一个机构,联席会得出的多数意见对承办案件的法官来说也只是参考。逐步杜绝“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
 
  界限清晰,关键在于权责明确。湖北高院审管办主任杨明华介绍,湖北高院出台1个总体方案配套6个具体细则,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具体的情况进行界定和细化,同时完善奖惩机制,明确权力清单,利用信息化技术全程留痕,从而进行有效监督。
 
        湖北省部分试点法院通过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选拔主审法官,来推行主审法官及合议庭负责制。“这次司法改革,就是要对法官‘还权’和‘加责’,让真正亲历案件审理过程的法官裁判案件,并对裁判结果终身负责。”湖北省委法治建设办专职副主任赵俊说。
 
  竹溪法院院长巡回开庭忙
  互联网+让居民有了“网上法院”
  “非常感谢啊!你们推出的QQ网上办案真是太方便了,感谢你们!”、“虽然我没有亲自来法院参加诉讼,却通过QQ网上参加了整个庭审过程,刚才的调解内容我没有意见。”这是发生在2015年8月28日孝昌法院王店人民法庭“QQ网上”开庭的简短一幕。0
 
  不仅是在孝昌,“互联网+”思维引领信息化建设已经在全省法院全面展开。 例如,武汉中院在全国率先推出武汉法院APP软件,市民通过智能手机就能实现随时享受案件查询、文书查阅、诉讼引导等服务,甚至可在手机上观看庭审直播。12月2日上午,“武汉法院”微博上弹出了一个视频窗口,播放的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民事案件的审理现场,直播历时一个半小时,这样的网络庭审直播在在武汉法院一年有近1700场。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让城市居民有了“网上法院”,在偏远地区,基层法院也在努力为农村居民打造“家门口法院”。 2015年5月12日,竹溪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该县向坝乡公开审理两起案件。该院院长张祖成亲自担任任审判长,辖区200余名干部群众赶来旁听。院长亲自参加巡回法庭开庭源于该院的推行院领导担任主审法官亲自办理案件制度,制度要求每个院领导每年办理案件不得少于10件,到边远辖区巡回办案不少于2次。截止目前,该院法官到边远辖区巡回开庭120余场次,院领导主办案件30余件。
 
  未来围绕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湖北法院正在打造司法为民“升级版”,给老百姓带来了更便捷、更亲和的司法获得感。
 
  改革重任担在肩,勇立潮头写华章。“司法体制改革是破解司法难题、解决影响司法公正深层次问题的关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表示,全省各级法院正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坚定不移朝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