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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促进工伤保险投保费率更合理化

发布时间:2016-03-19 00:08:25来源:SRC-13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叶兵(钟剑桥 摄)
  
  荆楚网消息(记者李思 陈柯希)3月18日,湖北省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在线访谈在荆楚网举行,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叶兵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促进工伤保险投保费率更合理化。
  
  叶兵介绍,湖北省住建厅积极推进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制度,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核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必须提交建设项目参建人员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能提交参保证明的项目,视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与此同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核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叶兵说,建筑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许可证延期时,要求提供固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对未提供的视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未达标,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延期。
  
  叶兵还表示,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属于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第四条第九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规定。
  
  2016年,湖北省住建厅将进一步促进工伤保险投保费率更合理化。“目前,我省工伤保险投保费率差别较大,给工伤保险制度推行造成不利。”叶兵建议,湖北人社部门应联合住建、安监等部门开展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研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根据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大小、企业发生工伤待遇给付情况,研究测算合理的基础费率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