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瞿祥涛 通讯员 熊凡凡)4月14日,记者从湖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湖北省政府确定了2016年的立法计划,分为需按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和预备项目3类,共有28个项目。
需按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共9件,分别是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修改)、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湖北省专利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法、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修订)。
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共6件,分别是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湖北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湖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湖北省出版物市场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
省政府立法预备项目共13件,分别是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湖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修订)、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湖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湖北省住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电信互联网行业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规定、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