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通讯员朱博)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获悉,我省今年将投入20亿元用于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提高办学水平,生均经费不低于1.2万元,提前一年达到国家规定的目标。
我省已经建立高职生均拨款制度,2015年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9000元。2016年省级共筹措资金20亿元用于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提高办学水平,我省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将提前一年完成中央规定的“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的目标。
目前,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中职生均拨款政策,拟规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不低于5000元。
民办高职院校由院校自行确定学费标准,针对企业办学的具体困难,省政府明确国有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可上浮30%。
为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我省已经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校企合作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即将印发执行。我省还正在建立综合评价招生办法,依据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积极探索注册入学制度,2016年开始确定部分高职学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注册录取。还将改革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招收高职毕业生招生考试办法,增加技能考试的内容和比重,建立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招生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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