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制度利器 推进从严治党
湖北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昌海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既是我们党落实党要管党、推进从严治党的又一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也是不断唤醒全党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制度利器。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宣贯,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抓好落实。
一要深化认识抓落实。《条例》瞄准“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两大主体,剑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八大病灶,开出“追责问责”治疴猛药,充分彰显出党中央“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开启了我们党从严依规治党的新征程。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及其时代背景,准确把握好《条例》这个管党治党的重要制度利器,紧紧抓住问责追责这个“牛鼻子”,坚持铁面问责,勇于向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等行为宣战,充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要突出重点抓落实。《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标本兼治,重在追责问责,旨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责任担起来、严起来,逐级传导、层层压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要按照《条例》明确的六个方面的问责情形,对标对表找差距,对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来一次全面彻底大排查。深入查找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党中央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查找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践行“三严三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敢抓、不敢管,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不担当、不作为”苗头性行为,并立行立改,除垢治病。二是坚持有责必究。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对住建系统巡视反馈的问题、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要按照《条例》规定,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决不姑息迁就。并抓住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处理,形成强大震慑,以真追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坚持标本兼治。要以问责为抓手,坚持惩防并重、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不断完善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管理制度,层层签字背书,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我厅制定出台的《关于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行为清单32条》,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要坚持领导带头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是学习、宣贯和落实《条例》的重要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觉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先一步、落实深一筹。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贯彻执行《条例》,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要求,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要坚持抓机关带基层、抓行业带系统,以上率下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追责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把问责要求细化落实到住建行业各领域和各项工作之中,体现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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