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玉麟、通讯员林飞)昨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对全省煤矿开展全覆盖督查的通知》,决定自7日起,全省所有煤矿立即停产整顿,并在全省开展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煤矿深刻吸取“12·5”巴东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立即停产整顿。经严格验收并由县级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复工复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报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复查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立即落实一对一“盯守”责任,一个煤矿须由一名县(科)级领导和一个专班包保。
从12月8日至明年1月15日,省安监局、省能源局、湖北煤监局将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省煤矿开展全覆盖督查,主要督促煤矿停产整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确保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作者: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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