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理略、通讯员方芳)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做好生态环保边督边改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并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
所谓环保“一刀切”行为,主要是指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不担当,被督察时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做法。省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综合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一刀切”行为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不仅侵犯了企业合法权益、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更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
11月1日,武汉市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通知精神,会议指出,各区、各部门应按要求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各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具体明确要求,要严格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连日来,荆州、荆门、黄冈、潜江等地,也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并部署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工作。
(作者:瞿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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