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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将督导农村校办学条件

发布时间:2014-04-17 15:56:11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董洪亮)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督促各地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

  此次督导的原则是“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督导范围涵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包括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重点是贫困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内容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课桌椅、数字教育资源和接收设备配备等基本办学条件,学生住宿、饮水、就餐、如厕、上下学交通、取暖等基本生活条件,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营养午餐、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公用经费保障、课程开设等14项内容。

(转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