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 “我的孩子在幼儿园受到老师体罚了。”近日,冯女士向“晚报三人帮”栏目投诉,说前几天发现女儿身上有淤青,孩子说是老师踢的。上周五小孩又说老师叫她自己揪自己。昨天,记者进行了调查。
4岁的欣欣在汉阳朱家亭爱宝乐幼儿园就读,这是一所私立幼儿园。冯女士说她最近一个月内,多次发现孩子腿上有淤青,孩子说是因为跳舞没跳好被老师踢的。欣欣的奶奶上回去幼儿园的时候,特地叮嘱老师说不要踢孩子。
冯女士以为这事就完了,但上周五接孩子的时候,孩子说老师让她自己揪自己脸,因为她没有守纪律。冯女士一听这就急了,找到幼儿园园长质问。她认为当众处罚是孩子丢丑,伤害了孩子的自尊。
记者随后来到爱宝乐幼儿园找到当事的徐老师采访。她否认打了孩子,并解释说让欣欣揪自己是要她加深印象,“揪就是轻轻一揪嘛,没觉得这对孩子有多大伤害”。
昨天,汉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老师罚孩子自己揪自己是不允许的。至于孩子的伤,如果能证明是老师所为,会对老师进行处罚。该负责人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武昌区四美塘幼儿园副园长余腊虹说,法规里对哪些行为属于严令禁止的体罚并未做出具体规定,但是该园要求幼师绝对不能殴打孩子或者罚站、罚跪等。
家长们接受什么样的体罚?记者昨天在新浪微博和部分幼儿园门前调查了20位家长。大多数家长能接受老师对孩子的惩罚底线是:罚几分钟站或轻轻打手心。
多数家长特别反感老师用手指着孩子额头说教,因为这很伤孩子自尊。
文/记者王震 陶刚 实习生王雪薇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