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常璇)谎称自己是教育局处长,以帮忙办证、解决孩子上学等为由,骗取他人钱财2万余元。记者昨悉,李某因诈骗罪被江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7月至12月期间,李某自称是武汉市教育局处长,骗取魏某的信任,以帮助魏某办理餐馆卫生许可证等需要费用为由,骗取魏某钱财共计11000元。
一次尝到甜头后,2014年6月至8月期间,李某又谎称自己是武汉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先后骗取陈某、周某的信任,以帮助他们解决孩子入学问题为由,骗取两人钱财共计13620元。
经警方调查,“武汉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李某”确有此人,但该“李某”于2005年就已经退休。李某被逮捕后,警方调查发现其根本不是“处长”,而是黄陂的一名小学老师。
(作者: 编辑:方历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