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夏焕金、伍志峰)9月29日,武穴市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部署2015-2016年度“校车安全运营规范年”工作。会议由武穴市副市长郭春桢主持。武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向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亮好“警示牌”,做好“三大”,加强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校车管理正反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学生、礼让校车、讲究校车安全、监督校车安全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安全管理办法》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全市校车公司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各校分管领导及责任领导开展系统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结业,以此作为从事校车相关工作人员的入门必备条件。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抓校车安全。
会议指出,要亮好“红绿灯”,做好“三严”,加强校车安全的巡查整治。严格执行校车安全许可制度,实行校车公司五项许可、校车使用五项许可、校车驾驶员六项许可制度。严肃排查治理校车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学生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系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校车安全违法行为。要以比开展“酒驾整治”更大的决心,以“零容忍”的姿态,着重加大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县乡道路重点路段、校园周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借鉴“知了行动”做法收集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将依法查处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
会议要求,要亮好“高悬剑”,做好“三个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的立制问责。进一步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出台《武穴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武穴市校车服务方案》,开通“武穴市校车安全管理平台”及官方网站,建立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监控平台,多渠道筹措校车服务经费,设立校车服务财政资助资金,对校车免征车船税。进一步明确校车安全校企职责,监督校车服务使用和提供双方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每学期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追究校车管理失职行为。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按照《条例》第七章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追究校车管理中相关部门、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对出现重大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事故的,除从重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倒查追究学校、镇处、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和一把手责任。
会议强调,要通过“三纳”(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国庆安全检查制度、校园安全工作内容)、“三动”(部门互动、上下联动、整体行动)、“三查”(自查、排查、督查),做好《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此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该市出台了《武穴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武政发〔2012〕35号),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校车办”,于去年9月挂牌成立了宇安、宏星两家校车公司,投入运营标准校车156辆,服务学校(含幼儿园)128所,每天接送学生9326人,寄宿制学校每半月接送4529人。该市初步形成了符合武穴实际的校车安全管理“一二三四”范式:“一”指一种运营模式,即“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财政补贴、部门监管”的运营模式;“二”指制度和政策两种保障,制度包括准入、收费、安全责任制等,政策保障主要指对新购校车和运行一年后经检核合格后给予市级财政补贴,今年已安排校车财政补贴375万元;“三”指市(领导小组、校车办、各成员单位)、镇、校三级管理体制;“四”指就近上下学与乘车上下学相结合、校车与客运相结合、人防与技防相结合、规范与查处相结合等四个配套措施。工作经验先后在黄冈市和湖北省校车安全工作会上作交流,先后受到黄冈市校车办领导和麻城、团风等地考察团的高度评价。
(作者: 编辑:夏焕金、伍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