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指标体系
荆楚网消息(记者 安立)2月16日,武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出台印发《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包括办学思想、依法治校、素质教育、教育信息化、校园文化等9大A级指标,并细分为27类B级指标和68项C级指标。
此次出台的《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九大A级指标分别为:办学思想、依法治校、队伍建设、素质教育、办学条件、教育信息化、校园文化、开放办学、办学成效。B级指标则细分为: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改革创新、教师队伍、有效德育、体卫艺教育、校舍场地、环境文化、国际合作交流等27类。
践行“问津求真,追求卓越,立德树人”的武汉教育精神,及因材施教,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全面、个性化的发展空间和优质服务,作为“育人为本”指标的核心内容,排在《指标体系》首位。
在“教师队伍”指标中,《指标体系》明确规定,任教老师需完成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校按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标准,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含乡镇中心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指标体系》还详细规定校舍场地具体标准。其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城市小学为人均7.2至10平米、初中为人均9至11.4平米;农村小学为人均6.54至8.25平米,初中为人均8.56至10平米;新建学校按城市标准执行。还规定新建学校有250米以上环形跑道运动场、每6个班级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体育场地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比例70%以上;中心城区学校校园绿地率不低于2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新城区学校校园绿地率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在教学装备指标中,要求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在3500元以上,小学在3000元以上。在体卫艺教育指标中,要求学生掌握一门以上的艺术特长,能积极参加市、区以上组织的艺术竞赛和活动。
《指标体系》对教育信息化指标也有明确要求,具体分为“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资源应用”两项B级指标。要求建立学校教育资源数据系统,宽带网络校校通比例达到100% ;学生可用信息终端(计算机、智能终端)与学生比达到1:7、优质资源班班通比例100%;教师可用计算机与教师比达到1:1,实现师生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比例98%以上。并要求建有完善的学校管理信息化系统,教师、学生和学校资产信息入库率达100%,实现学校日常管理与家校联系全面信息化。
此外,“学生热爱学校,对学校评价的总体满意度达到98%以上”“教职工具有职业幸福感达到90%以上”“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也成为《指标体系》办学成效指标中“社会评价”的主要内容。
(作者: 编辑: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