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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县教育局工作餐“讲排场” 抽高档烟喝茅台

发布时间:2016-08-22 08:20:26来源:荆楚网

  楚天尚漫 绘

  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为让了工作餐上档次,湖北某县教育局副科长朱某某擅自在安排会议用餐时提供高档香烟条、茅台酒和高档菜肴。在被纪检部门查实后,朱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领导被予以诫勉谈话。

  8月21日,省纪委推出“每周一案”第42期。本期讲述,2016年1月11日至1月13日,某市教育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在A县召开,该县教育局计财科、审计科副科长朱某某具体负责安排会议期间的进餐和住宿事宜。为了使工作餐上档次,够排场,朱某某在没有向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谢某某和分管副局长夏某某请示、汇报的情况下,在安排会议用餐时提供黄鹤楼(软珍品)香烟2条、茅台酒3瓶和几样高档菜肴。会后,朱某某将招待费在单位财务报销,谢某某和夏某某对相关费用未认真进行审核,即予以签字报销。

  该县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决定,给予朱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谢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夏某某予以诫勉谈话。县纪委方面表示,朱某某在公务接待中无视管理规定,在用餐中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了党纪规定,负有直接责任。谢某某作为计财科负责人,对公务接待疏于把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夏某某作为分管领导,疏于管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省纪委方面表示,一顿工作餐安排出了“大排场”,也照见了朱某某根深蒂固的奢靡习气。公款为公,一分一厘也不能乱花。希望党员干部坚决守住底线,树立节俭风气,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公务接待活动,自觉对乱花公款的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