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7月30日,教育部通报了河南开封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有关人员处理情况。58名教师职工、13名官员受到处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杞县、通许县发生的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教育部高度重视,派出工作组赴河南省指导督办调查,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该事件是一起中介人员在武汉部分高校招募替考“枪手”,在杞县、通许县联系被替考考生家长并收取费用,与个别考务工作人员串通进行替考作弊的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中介人员王某某、张某某已被抓获,并移交司法机关。
教育部负责人说,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关系到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组织替考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于考试管理不力、违规等行为,将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考点学校和高校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消除隐患,加强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管理,强化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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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工
充当牵线人的5名教师和职工
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主动交代配合的8名教师
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没有尽到职责造成完成替考的45名监考老师
给予记过处分
被替考考生家长
5名担任公职领导职务的
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5名一般公职人员
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领导干部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大同中学校长,通许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通许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通许县第一高中校长
给予撤职处分
对杞县高招办主任和通许县高招办主任、通许县城关镇下洼学校校长
给予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杞县教体局局长、通许县教体局局长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杞县、通许县分管县领导和开封市招办主任等3名处级干部
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其中开封市招办主任被免职
替考“枪手”
其中属于在校大学生的,已分别由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给予处理
开除学籍,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网友声音>>>
枪手法律意识太淡薄
昨日,教育部通报河南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有关人员处理结果。记者了解,案件中,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在校大学生替考“枪手”涉及武汉地区的5所高校。名校出“枪手”,如何通过此案对高校学子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省教育厅及相关高校昨日未对此做出回应。
网友对教育部通报反应中,许多人为大学生当“枪手”深感惋惜。网友“无名会”称:“就此,这些名牌高校大学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网友“黑白无常Elizabeth”留言:“傻孩子们,都已经考上名校了,干吗还要做枪手,毁了自己的前途呢?钱再多也换不回寒窗苦读得到的大学文凭啊”。网友“月夜半夏”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很淡薄,贪小便宜吃大亏”。
据此前央视曝光,招替考“抢手”广告称“抢手”酬劳高,“二本2万,一本3万,重点一本5万,全国名校酬劳再商量”。
(记者黄琪)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