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黄冈市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了8起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案件并予以通报:
一、公车私用问题
1、2014年8月17日、18日、19日早上5时30分,武穴市环境保护局大法寺分局副局长刘跃健,违规使用鄂J4A401号牌的环境监察执法车辆送子女上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8月26日,武穴市环境保护局给予刘跃健行政警告处分。
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2014年5月8日中午,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训练中心主任郑敏违规中餐饮酒,下午3时左右在单位办公室因考勤问题,与同事周某发生争执引起打斗。7月3日,英山县纪委给予郑敏党内警告处分。
3、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5月5日期间,团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队长童国兵,利用工作便利,在参与治超工作期间,违规收受他人价值2000元礼品;违反工作纪律,值班期间,上网聊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6月7日,团风县公安局党委给予童国兵党内警告处分。
4、2014年8月5日下午4时43分,麻城市白果镇国土资源所出纳江爱红,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电脑上网看电视。8月19日,白果镇纪委给予江爱红党内警告处分。
5、2014年5月12日,黄冈艺术学校教师周君、李杰莹、朱继方,上班时间在学校保管室打牌,造成恶劣影响。5月19日,黄冈艺术学校给予周君、李杰莹、朱继方警告处分,扣发绩效工资300元,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批评。
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
6、2014年3月26日,武穴市石佛寺镇副科级干事唐开明,在武穴市某宾馆为儿子操办婚礼,摆酒席18桌,参宴181人,其中收受职权管辖范围内的部分镇、村干部等20人礼金共计4900元。8月14日,武穴市纪委给予唐开明警告处分。
7、2014年8月24日中午,蕲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干部余俊飞,在蕲春县某宾馆操办女儿升学宴,摆酒席8桌,收受12人礼金3600元,同事1人礼金300元。8月29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余俊飞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全部违规礼金。
8、2014年8月12日,团风县淋山河镇财政所干部夏建雄,在淋山河镇某酒楼操办儿子升学宴,摆酒席14桌,收受淋山河镇12名村组干部礼金3000元。8月28日,团风县纪委给予夏建雄党内警告处分。
黄冈市纪委要求,国庆节即将到来,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节日病”问题要予以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严肃追责一起,绝不姑息。(丁晗)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