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杨洋的妈妈抱着孩子的相册泪流满面 记者朱熙勇摄
楚天都市报讯 11岁少年杨洋为救落水同伴溺亡,家人为其申报“见义勇为”,奔走一月未有结果(见本报25日、27日报道)。昨日,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龚泽礼回应称,杨洋的事迹很突出,他们将谨慎对待,听取各方意见后,作出他能否获评“见义勇为”称号的决定。
昨日,记者再次走访了解到,杨洋在同伴落水后,在寻找大人求助未果情况下,主动救人意外落水溺亡,并非偶然的一个举动。在看着杨洋长大的黄金华老师眼中,杨洋是一个爱读书、勇敢、有担当、爱帮人的孩子。一次上体育课,班上一位姓杜的同学跑步摔倒,腿上鲜血直流,其他同学看见后都很害怕,杨洋却勇敢站出来,背着受伤同学到学校医务室治疗,然后再将同学背回教室。“真是太可惜了,这么好的小孩子!”黄老师说。
杨洋为救落水同伴不幸溺亡,到底能否获评“见义勇为”称号?昨日,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龚泽礼秘书长回应称,11岁杨洋的行为难能可贵,令人感动,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法规对见义勇为的事体和程序的认定做出明确规定。武汉市1998年出台了奖励见义勇为行为的相关规定,至今已有16年,其中很多规定不是很具体,其中对未成年人就未做规定明确。在多年具体实践中,基金会一直未对未成年人进行评定,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未成年人救人行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基金会担心,评定未成年人会给青少年造成错误的行为导向。为此,杨洋能否获评有待听取多方意见。
龚秘书长还表示,“见义勇为”并不是唯一的荣誉,对于无法评定的见义勇为的行为,基金会会积极向团市委等部门推荐,如“英雄少年”、“模范少年”等荣誉称号,更适合未成年人。 记者张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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