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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农村独生女今年高考可加分

发布时间:2015-03-24 07:53:34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黄涛 通讯员张毓茜)3月23日,记者从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湖北省2015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正式启动。今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对象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且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考生须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享受高考加分的奖励。

  根据2015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学校、县级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登记表<农村独生女考生>》(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要求一式4 份,考生须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考生本人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 份、《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 份、户籍地《村(社区)证明信》原件4 份。(往届考生《登记表》“学校意见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考生持《登记表》和证明材料到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户籍地乡镇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再持《登记表》一式4 份、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 份)报其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申报登记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考生申请优录的,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按要求核查原始证件后,将原始证件的复印件附在优录登记表,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高考加分政策从2009年起开始实施,2014年湖北省共有15862名农村独生女享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其中6509名徘徊在高校门口的农村独生女因高考加分而圆了大学梦,接受了高等教育。

  据了解,往年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为10分,2015年的加分政策尚未公布,以教育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